[经文]:
诗106:1-12 称颂主恩:纪念祂救赎与信实
民27:1-11 西罗非哈女儿得产业
路11:33-36 眼睛是身上的灯
01 / 诗篇 106:1-12 节
诗106:1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!要称谢耶和华,因他本为善,他的慈爱永远长存。
诗106:2 谁能传说耶和华的大能?谁能表明他一切的美德?
诗106:3 凡遵守公平、常行公义的,这人便为有福。
诗106:4 耶和华啊,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,求你也用这恩惠记念我,开你的救恩眷顾我,
诗106:5 使我见你选民的福,乐你国民的乐,与你的产业一同夸耀。
诗106:6 我们与我们的祖宗一同犯罪,我们作了孽,行了恶。
诗106:7 我们的祖宗在埃及不明白你的奇事,不记念你丰盛的慈爱,反倒在红海行了悖逆。
诗106:8 然而他因自己的名拯救他们,为要彰显他的大能,
诗106:9 并且斥责红海,海便干了。他带领他们经过深处,如同经过旷野。
诗106:10 他拯救他们脱离恨他们人的手,从仇敌手中救赎他们。
诗106:11 水淹没他们的敌人,没有一个存留。
诗106:12 那时他们才信了他的话,歌唱赞美他。
02 / 民数记27:1-11 节
民27:1 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,有玛拿西的玄孙、玛吉的曾孙、基列的孙子、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,名叫玛拉、挪阿、曷拉、密迦、得撒。她们前来,
民27:2 站在会幕门口,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,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,说:
民27:3 “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,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,是在自己罪中死的,他也没有儿子。
民27:4 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,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?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。”
民27:5 于是摩西将她们的案件,呈到耶和华面前。
民27: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民27:7 “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,你定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中,把地分给她们为业,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。
民27:8 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:‘人若死了没有儿子,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;
民27:9 他若没有女儿,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;
民27:10 他若没有弟兄,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;
民27:11 他父亲若没有弟兄,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,他便要得为业。’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、典章,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。”
03 / 路加福音11:33-36 节
路11:33 “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,总是放在灯台上,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。
路11: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。你的眼睛若了亮,全身就光明;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
路11:35 所以你要省察,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。
路11:36 若是你全身光明,毫无黑暗,就必全然光明,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。”
播音:周 丽
后期:刘 颖
初审:融媒体
复审:蒋 翔
终审:黄明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