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实在告诉你们: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,比众人所投的更多。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,拿出来投在里头;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。”
——可12:43-44
“生活在北美的人,有时候会糊里糊涂地给钱。”
一位救助站的站长告诉我。
他还说:
“你听说了吗?有一个人站在大街上,对路过的行人说:‘我在为无名烈士的遗孀募集救助金。’在半个小时之内他居然募集到200多块钱。”
说实话,我是没有听说过这回事,但是我知道,这不是完全没有可能。
我不禁回头审查我为那些慈善机构捐出的款项。
上帝没有让我们糊里糊涂行善,他在圣经里给了我们一个基本原则。
第一是“十一奉献”,也就是说,把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奉献给上帝。
这十分之一是属于他的,我们不能擅自留下,存为私用。
那样,我们就是偷了上帝的钱,窃取属天的资源可是很严重的罪行。
第二是献祭。
在《撒母耳记下》24:24中,(大卫)王对亚劳拿说:
“不然,我必要按着价值向你买,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,献给耶和华我的神。”
大卫就用50舍客勒银子,买了禾场与牛。
看到了吗?不用白得之物。
新约中那个寡妇,她的奉献只有两个小钱。
她完全可以这样想:
“我的钱这么少,能起到什么作用呢?”
但是很明显,主耶稣不这样看。
他知道,凭着一颗感恩的心所拿出来的捐献,即便再少,都比最富有的君王捐出的大笔财富宝贵得多。
有些人捐赠是出于一时冲动;
也有些是因为厌烦那些哭穷的人,给点钱把他们打发走了事;
还有人看到记者拍到的照片中那些骨瘦如柴的难民的样子,就禁不住慷慨解囊。
以上这些捐助都不是最好的方式。
最好的方式是把我们所有的收入计划一下,哪些是要交给上帝的,哪些是做其他慈善捐赠的。
将我们的金钱好好地规划,就好像是在处理别人寄放在你这里的金钱一样,这样的态度才是正确的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无论如何,上帝给我们的一切都是要我们好好管理的,我们不过是上帝的管家而已。圣经上说:“所求于管家的,是要他有忠心。”(林前4: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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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摘自《福杯满溢 姊妹篇》
播音:周 丽
编辑:融媒体
初审:庄期凯
复审:蒋 翔
终审:黄明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