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
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;因为经上记着:『主说:「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」』
——罗马书十二章19节
在相信神的路上,
其中最困难的一点是公义的问题。
当我们遭遇不公平时,
总想看到犯罪的一方受惩治。
我们要伸张正义,
特别当自己是受害者的时候。
如果没能很快地报仇雪恨,
我们会变得很没耐性。
然而,神警告我们,
报仇雪恨不是我们的特权。
我们要渴慕公义,
但是不可伸冤报仇雪恨
(弥迦书六:8)。
当某人伤害我们,
要以饶恕回应伤害
(马太福音五:44)。
伸张正义是神的事。
神非常爱人类,
以至于不允许罪不受抑制。
彼得断言,
神并不是耽搁祂给我们的应许,
乃是在祂审判之前,
耐心地宽容我们
(彼得后书三:9)。
然而,神已经预备好绝对的终极审判。
到时候,没有任何罪可以不受处罚的。
刑罚不是落在祂儿子的身上,
就是落在那犯罪者的身上。
每个人最终都得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任
(哥林多后书五:10)。
神是绝对公正的,
只有祂可以担保公义完全得伸张。
如果我们没耐性,想自己伸冤,
就是假定自己比神有智慧。
如此一来,
也就是公然地透露出自己不相信神会做对事。
只有信任神拥有最高主权的智慧,
才能由自己的愤怒和专注于加害者的情绪中,
释放出来。
倘若拒绝相信神的公义,
我们会变成苦毒与愤怒的奴隶。
一定要管理自己的心,
相信神必运行祂的审判在那敌对祂的人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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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摘自《每日经历神》
播音:孙丽丽
编辑:融媒体
初审:庄期凯
复审:蒋 翔
终审:黄明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