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句:
为这些事作见证,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;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。(约21:24)
默想:
可信见证人的条件有四个:第一、亲眼所见;第二、亲身经历;第三、诚实可信;第四、与主有亲密的关系。《约翰福音》的结尾,约翰自证:
第一、是主所爱的门徒
约翰自称是“主所爱的门徒”,共五次(约13:23,19:26,20:2,21:7、20),表明自己与主的关系,也是心里感恩的表达。见证主的爱,表达对主的爱,是需要勇气的,因为撒但权势想方设法阻挡人相信主,但蒙恩之人,都当用生命去见证主。
第二、有主特殊的使命
耶稣说:“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,与你何干?”表达了在属灵上的“关系的个人性”与“使命的特殊性”。每个人与主建立的关系,是直接的、个人的。主也因此给予特殊的使命。这也表示:我们并非蒙召去注视别人、看看神如何对待他们;我们蒙召是要注视神,并且顺从他为我们所选择的服侍道路。[1]
第三、作主忠实的见证
好的见证者必须要是诚实可信的人。约翰说:“他的见证是真的。”显示他就是一位忠实的见证者。我是一位历史研究者,从事中国基督教史研究20余年,最主要的动力因心中一份强烈的使命。“历史”英文是“history”,可解释为“His-story”,即“祂的故事”。历史中发生的事实,都应当指向“祂”,而不是某个个人。撰写教会历史,就是要向人诚实地见证“祂的故事”。
第四、对主正确的认识
见证主的人,即便与主有过亲密的接触,若对主有误解,其见证就会失真。而约翰却是对主有正确的认识。对主有正确的认识,需要经历“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”。主的门徒经历十字架之后,才完全相信耶稣十字架的救恩,完全明白神在救赎中的作为。
信仰的追求上,不能“道听途说”,应该用心聆听、潜心研究、全心经历、诚心祷告、信心领受。这样,我们才能真正经历主,与主有亲密关系,对主有正确的认识,实践主的福音使命,并用诚实可信的心去见证主。
祈祷:
感谢主,你让门徒亲身经历你的十字架,以致忠实地传讲十架救恩。求主使我们与主建立亲密的关系,并立志经历自己的十字架,从而成为你忠实的见证者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阿们!
[1]马克·强斯顿:《字字珠玑——细读约翰福音》,林千俐译,台北: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,2015年10月,第379页。
本文来自:《他名叫耶稣》灵修系列(陈丰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