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《耶稣竟爱我歌》的产生,据说起于一次奋兴聚会。 当时会众不断高声重复歌唱“我们真是爱耶稣”, 一遍又一遍,气氛十分热烈。
布利斯听着,却渐渐产生一个疑问: 如果只是不断宣告“我爱耶稣”,却不说为什么爱祂, 这样的歌唱是否会变得空洞?
于是他的思想转向了一个更加根本的问题:我们为什么爱主?
约翰一书把爱的次序说得非常清楚: “不是我们爱上帝,乃是上帝爱我们。”
这句话把人的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。
基督信仰的起点,并不是: “我要努力成为一个更爱神的人。”
而是:“神已经在基督里先爱了我。”
所以真正稳固的信仰,不是建立在我们今天对神有多少热情, 而是建立在神已经为我们成就了什么。
中文译名中的“竟”字非常有力量。
如果只是说“耶稣爱我”,我们可能听得太熟悉; 但“耶稣竟爱我”,却带出一种惊讶: 像是在说——像我这样的人,祂竟然仍然爱我。
这种惊讶不是自我贬低,而是对恩典越来越深的认识。
一个人越认识自己的软弱、罪和有限, 越会明白神的爱并不是因为我们值得, 而是出于祂自己的恩典。
原诗开头就从圣经说起: 诗人欢喜,因为天父在祂所赐的话语中告诉人祂的爱。
这也说明一个很重要的信仰次序: 我们知道神爱我们,并不只是因为某一天突然有很强烈的感觉, 而是因为神已经借着祂的话显明自己。
约翰一书甚至进一步告诉我们, 神爱的最高证明不是一句安慰的话,而是:祂差遣自己的儿子,为我们的罪成为挽回祭。
如果只说“上帝爱我”,这句话很容易被理解成: 神会保护我、帮助我、让我生活顺利。
但约翰一书所说的爱,比这些更加深刻。
神爱的中心,是差遣祂的儿子进入世界, 承担人的罪,使人与神重新和好。
因此,基督徒谈神的爱时,最终一定会来到十字架前。
我们爱主,不只是因为祂给了我们许多好处, 而是因为祂把自己给了我们。
这首诗的作者布利斯(Philip P. Bliss,1838—1876) 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的福音诗歌作者、作曲家和歌唱布道者。
他年轻时经历信仰上的转变,后来长期从事音乐教学和福音诗歌工作, 并在布道聚会中以歌唱服侍。
他的创作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: 歌词往往简单直接,却能把福音的核心真理变成会众容易记住、容易歌唱的信息。
《耶稣竟爱我歌》正是这样的作品。 它的英文题名为Jesus Loves Even Me, 曲调通常称为 GLADNESS。现存诗本资料将这首词曲与布利斯联系在一起,并显示它后来被收入数百种赞美诗集。([hymnary.org](https://hymnary.org/text/i_am_so_glad_that_our_father_in_heaven?utm_source=chatgpt.com))
这首诗最为人熟悉的部分,是反复歌唱耶稣爱我。
有趣的是,布利斯最初正是因为不满足于“我们爱耶稣”的不断重复, 才写下这首歌; 但他自己所写的副歌,也同样采用了重复。
区别在于:重复的中心变了。
原来的焦点是人的爱: “我爱主。”
现在的焦点是基督的爱:“主爱我。”
这首诗还有一个很深的层次: 人的信仰会有软弱,会偏离,也会忘记; 但神的爱并不因此停止。
这不是鼓励人轻忽罪, 而是在说明我们的盼望最终不建立在自己的稳定上, 而建立在神的信实上。
如果救恩完全依靠我们持续不断地保持完美状态, 那么没有人能够真正有平安。
但福音告诉我们:神的爱先于我们的回应,也大过我们的软弱。
原诗还有一节后来并非所有诗本都保留, 其中写到信徒即使面对忧虑、艰难和撒但的攻击, 仍然可以因依靠耶稣而有平安。
这进一步说明: “耶稣爱我”不是一句只适用于顺境的话。
真正需要这句话的,往往正是在黑暗、试探、失败和惧怕中的人。
布利斯并不是反对信徒说“我爱耶稣”。
他所反对的,是把人的爱放在神的爱之前。
真正合乎福音的次序应该是:
所以,“我爱主”不是基督徒用来夸耀自己的宣告, 而是一个被爱之人自然产生的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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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选编自《赞美诗(新编)史话》 王神荫编著
播音:葛 云
后期:庄期凯
初审:融媒体
复审:蒋 翔
终审:黄明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