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
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;那人完全正直,敬畏神,远离恶事。
——约伯记1:1
无可指责的生活:从自由到平安的生命实践 一、无可指责:连撒但也无法控告的生命状态 过无可指责的生活,是一种极致的自由——无人能指责其过错,连撒但也无隙可乘。 圣经见证: Ø约伯历经严苛试炼,仍保持无可指责(《约伯记》1:8); Ø保罗自称“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”(《使徒行传》24:16); Ø启示录应许:天堂中的人“无可指责”(《启示录》14:5),因神赦免其罪、赐下公义。 二、「无可指责」的真义:非完美,而是处境中的正确选择 误区澄清:无可指责≠从不犯罪,而是“在每个处境中做对的事”。 实践原则: Ø若得罪人:承认罪,求对方饶恕(参考《箴言》28:13“遮掩自己罪过的,必不亨通;承认离弃罪过的,必蒙怜恤”); Ø若得罪神:悔改并顺服(《箴言》28:13)。 关键认知:处理罪的方式与罪行本身同等重要——隐藏、否认或推诿,只会加重过犯。 三、如何活出无可指责?从修复关系开始 人际关系:得罪人时,主动寻求和好(参考《马太福音》5:23-24“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,就把礼物留在坛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礼物”); 与神关系:以悔改和顺服回应过犯(《诗篇》32:5“我向你陈明我的罪,不隐瞒我的恶。我说:‘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。’你就赦免我的罪恶”); 核心行动:竭力改正错误,修复破裂的关系。 四、一个追问与应许 反思:你在与神、与人的相交中是否无可指责?是否愿意主动修复关系? 应许:行事无可指责的人,必有大平安伴随(《诗篇》119:1“行为完全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这人便为有福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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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摘自《每日经历神》
播音:范明华
编辑:融媒体
初审:庄期凯
复审:蒋 翔
终审:黄明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