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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死而生的基督

供稿:HZSCT.ORG / 蒋翔 发表于:2016-06-13

《为死而生的基督》
约12:12-16,23-24;加1:4;徒2:23-24
—— 张效法牧师

 

弟兄姊妹,今天(3月20日)是教会传统节日——基督受难前的“棕树主日”。我们的主耶稣按天父的旨意,道成肉身,来到地上,是为死而生;他要成就 救恩,救赎世人,必须受死,才能败坏魔鬼,除去人的罪;他面向耶路撒冷的目的就是去十字架受死,因为他是为此而生。他为要拯救亚伯拉罕的后裔,必须为死而 生。因此他道成肉身后,时刻不忘自己死的使命。他说:“我的时候到了”,“我原是为这个时候来的”,“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”,“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 了,仍旧是一粒;若是死了,就结出许多子粒来。”“当我从地上被举起来,就要吸引万人来归向我。”耶稣基督为什么要到地上来死呢?神为什么在永恒的旨意中 要定意将他“压伤”呢?他的死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人人都是为活而生,他为何是为死而生?今天是棕树主日,我们要一起思想“为死而生的基督”。

 

一、基督为死而生,是显明神所定永恒中的旨意。

在《加》1:4节提到一句很重要的话:“基督的死是神的旨意”。世上有几个人的死与神的旨意有关呢?《罗》6:23节让我们知道,世人的死是与罪有 关系——人的死是罪的工价。但是,《圣经》提醒我们唯有基督的死是神的旨意,《赛》53:10节说:“神定意要将他压伤”,这是指耶稣上十字架受死说的。 这是基督的死与世人的死不同的本质和地方。当人要死时,不可说是神的旨意要人死,只能说神许可人死,是罪的工价。神的旨意不是要我们死,神的旨意是藉着基 督将生命赐给我们得永生,那才是神原定的旨意。神的旨意是美好的,绝对的,不变的。在神的旨意中基督必须受难,受死,因为“神定意将他压伤”(赛 53:10),藉着耶稣基督的死,使神的救赎计划得以成功,所以主在十字架上的第六句话是“成了”,原文意思是“债务付清了”或“工作完成了”。感谢恩 主,因着他的死,救赎大功告成,这是神在创世之前所定的旨意的成全。
 

基督受死的意义:基督之死绝非罪的工价(亚当活到930岁死了),不是失败结果(如扫罗战死沙场),不是偶然事故(如江西瓦斯爆炸死了很多人),也不是天然朽坏(如西面安然释放归天),乃是神所定的旨意(一定要钉十字架而死)。神为什么要如此定旨意呢?因为

1、基督之死是为代替。他站在你我的地位上来受死。义的代替不义的,无罪的代替有罪的,圣者、义者、生命之主代替犯罪、不义而应该死之人。

  2、基督之死是为挽回。为止住神的忿怒,免去对我们罪的制裁,打消神的怒气。

  3、基督之死是为赎回。他以死的代价向天父付上赎价,这不能用金钱来交换,只能以神儿子道成肉身、义者的身份来赎回我们。

  4、基督之死是为恢复。人与神原是仇敌的身份,但基督将此敌对身份藉着他的死解除了,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,与神和好。

无罪的主耶稣代替了罪人而死,满足神律法的要求,止息神对罪人公义的怒气,奠定赦罪的根基,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。神把基督当作赎罪祭在十字架上代 替人献牲,这是神在永恒中所定的旨意。人是在肉身中犯罪,基督就要在肉身中被定罪案;所以基督必须死。《罗》8:3节对“肉身”的因素讲得非常清楚:“律 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。”人无力遵行律法,只好藉耶稣的义加在我们身上。所以他多受痛苦,常经忧患、被鞭打伤、受尽侮辱,遭人丢弃,被人否认,为 的是救赎我们。耶稣的死亡:耶稣不但为我们的罪受苦,还舍命做我们的赎价。他被钉在十字架上6小时,血流气断,付足罪价,满足神的公义要求,使所有信靠他 的人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
 

二、基督为死而生,是要使人赦罪得永远的生命。

罗马书3:24-25节说:神叫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作为赎罪的祭。耶稣基督以死来满足我们因犯罪所应受的刑罚,并把神的义愤从我们身上挪去。由 于神的圣洁和公义已得着满足,他的恩典和爱便叫每个信他的人白白得称为义。由此可见,耶稣的死是为我们的罪(参罗4:25)。罪人靠自己的行为、良心都不 能称义,靠宗教的立功也不能称义,因为人的义在神面前好象一件破烂的衣服,如同亚当夏娃的遮羞布。耶稣才是真正的义者(参徒7:52)。以赛亚先知说: “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,背负我们的痛苦;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,被 神击打苦待了。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。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 安;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。我们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。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。”(赛53:4-6)“因为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 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。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就信必与他同活,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 他的主了”(罗6:6-9)。

基督死的时候是以义者、圣者、生命的主的身份而死。司提反说:“……你们把那义者卖了、杀了……。”彼得说:“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……你们杀了 那生命的主,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……”(徒3:14-15)。基督是以义者、圣者、生命之主的身份而死在十字架上作我们的救赎主。本来耶稣是圣者,不应 该接受罪的工价;耶稣是义者,不应当领受不义的审判;耶稣是生命的主,不能经历死的地步。但是基督的死成了以死代死,以死替死,以死治死,以死除死,以死 胜死,以死灭死的得胜。当我们用信心与基督连起来时,奇妙的事就发生了,基督是义、是圣者、是生命,我们藉着信与主联合,就归回基督的圣洁、归回基督的真 理、归回基督爱的源头、归回基督义的本体、归回基督智慧的根源。所以,耶稣基督的死是代替我们而死的。基督为什么为死而生?是为了拯救我们。他是义的代替 不义的,无罪的代替我们有罪的,生命之主藉着死要除去死而彰显永不朽坏的生命。这是神在耶稣基督身上藉着死所定的旨意。耶稣说:“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,就 要吸引万人来归我。”主使所有信靠他的人,罪得赦免,享受永生。
 

三、基督为死而生,是为救人脱离律法的咒诅。

基督的死第三个所显出的救恩果效是使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在旧约里,神赐下律法,颁布十诫,叫以色列人遵行,因此,犹太人历代以来都严守律法,以图 拯救自己,但是他们一个也做不到。由于没有人能遵守律法,律法便成了咒诅和重担,而不是祝福。加拉太书2:21节说:“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 死了。”3:13节又说:“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挂在木头上的,都是被咒诅的。’”我们得救,不是因为我 们有自救能力,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将功补过,修性养性,而是因为神无限的恩典,借着信靠耶稣的死,我们得到神的恩典和应许。

罗马书7:6和加拉太书5:1节说:“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着心灵的新样,不按着仪文的旧样。” “基督释放了我们,叫我们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稳,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。”加拉太书4:4-5节说:“及至时候满足, 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 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”

1、他为女子所生——这句话乍听之下,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,因为世人都是女人所生,何必还要强调“他为女子所生”。其实用在耶稣身上有非常特别的 意义,第一表示耶稣是为童女所生,而不是妇女所生。第二表示基督具有一个标准、典型的人的生命,与人的出生过程一模一样,是百分之百的人。第三他本是与神 同等的三一真神,是创造宇宙的主宰,然而为了拯救世人,他自愿放弃天上荣耀,以造物者之尊成为被造者的身份。万王之王,宇宙之主却生在马房,卧在马槽中。 后来为传福音,百般劳累,他“无佳形美容,无美貌可羡。”(赛53:2)30岁的年纪被人看为50岁,可见是何等苍老。“狐狸有洞,飞鸟有巢,人子却没有 枕头的地方”。他之所以这样,是要救赎人类脱离罪恶和律法的咒诅。

2、他生在律法之下——此话是说,他必须受律法的管理与约束。耶稣基督不但是宇宙的创造者,也是宇宙的立法者,既然是立法者,就在律法之上,不必受律法的约束,然而他为了救赎人类,他放弃了立法者的权利,甘心屈服在律法之下,遵守律法的一切规定。这律法,大致可分两类:

A、自然律:即控制自然界运行的各种定律。耶稣是神,他本可不受这些限制,但他降世为人,甘受自然律的限制。他饥饿需要吃饭,饥渴需要喝水,劳累需要休息等等,他为要救人类脱离律法的咒诅而自愿卑微顺服在自然律之下。

B、道德律:道德律是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律法。尤其是十条诫命。十诫本是神所订,但耶稣在世要成为世人的模范,甘心顺服一切的道德律,无 可指摘。在他被定罪前,罗马巡抚彼拉多说: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。在他被定罪后犹大说:我卖了无辜人的血了。在他死前与他同钉十字架的其中一个强盗说:这人 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。在他气绝以后,十字架下的罗马百夫长说:这人真是神的儿子。耶稣自己也向那些诬告他的人提出提问和挑战:你们中间谁能指出我有 罪呢?没有一人能指出耶稣有罪。所以,歌德说:在这个世界上,任凭人类的道德如何前进,也不能超过记载在四福音中的那个人的道德。的确,在人世间没有一个 人的道德可以超越耶稣基督的道德。就是被中国人看为圣人的孔子,他自己也说:吾逾70而不逾矩,可随心所欲。就是说当我到了70岁以后,才能作到不犯错 误。表示70岁以前还是会犯错误的,这就承认了他不是一个完全人。被称为西方圣人的苏格拉底,他在自己即将临终前不得不承认说:我欠了别人的债。原来他曾 经偷吃了邻居家的一只鸡而没有付过钱。由此可见,在世人中间确实没有一人的道德是超越耶稣的。因此,耶稣要藉着自己的死来救人脱离律法的咒诅。
 

四、基督为死而生,是要使以色列人与外邦人合一同作神的子民。

以弗所书2:12-19节说:“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,是称为没受割礼的,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。那时,你们与基督无 关,在以色列国民以外,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,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,没有 神。你们从前远离 神的人,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,靠着他的血,已经得亲近 了。因他使我们和睦(注:原文作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”),将两下合而为一,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,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,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,为要 将两下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,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,与 神和好了,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, 也给那近处的人。因为我们两下藉著他被一个圣灵所感,得以进到父面前。这样,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与圣徒同国,是 神家里的人了。”3:6节又说: “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,藉着福音,得以同为后嗣,同为一体,同蒙应许。”约10:16节耶稣说:“我另外有羊,不是这圈里的;我必须领他们来, 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,并且要合成一群,归一个牧人了。” “别的羊”指犹太人以外的人,耶稣来救犹太人,也救外邦人,这话点出他的使命──为全人类的罪而死。

在旧约里,早在以色列立国之前,神已应许要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——耶稣基督,祝福世上所有的家庭和国家。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,是神的恩典之约,这 约使罪人能透过信心得称为义。神的约把世上各国都包括在内,但许多犹太人却认为神只是要拯救犹太人,却要惩罚外邦列国。在耶稣时代的犹太人,他们自视自己 是神的高级选民,看外邦人如猪似狗。他们人为地设立障碍,把以色列人和外邦列人用隔断的墙——律法,划分开来。外邦人不得进入圣殿或在圣殿献祭,除非他们 已归信犹太教,成了犹太人。但是耶稣基督来了,把外邦人带进了神的救恩。耶稣基督借着在十字架上受死,满足了律法的要求,便除去了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的篱 笆和敌意,使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因为在基督里与神和好而彼此和好了。

耶稣的死,拆毁了隔在以色列和外邦民族之间的墙。记载在《约》4章中的耶稣,主动与从不往来的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说话,其目的就是要拯救她。从此也打 破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。当耶稣借着在十字架上受死,他使犹太的信徒和外邦的信徒真正成为一群新的“神的子民”,成为一个教会、一 个神的国度。


五、基督为死而生,是要败坏魔鬼作为和死亡的权势。

创世纪3:15节神应许堕落的人说:“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”,这事籍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才真正应验。约壹3:8说:“神的儿子显现就是要除灭魔 鬼的作为。”来2:14说:“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,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,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,就是魔鬼。”因为撒但在这世界作王,所以基督必 须进入这个世界藉道成肉身击败魔鬼,消灭其作为。因此,藉着基督的死我们可以有三大得胜:

1、得胜罪恶。(林前15:17)基督不但死了,而且更是复活了。“基督若没有复活,你们的信便是徒然,你们仍在罪里。基督从死里复活已摧毁罪恶的权势,使我们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,以复活的生命战胜罪恶,脱离罪恶的辖制。

2、得胜死亡。(启1:18;林前15:55-57)藉着耶稣基督的死,挫败了死亡的权势,使信徒可以在基督里向死亡跨胜。“死啊,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?死啊,你的毒钩在哪里?死的毒钩就是罪,罪的权势就是律法。感谢神,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”。

3、得胜撒但。(来2:14)魔鬼被称为是掌死权的,但耶稣藉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,基督既为我们的罪死,受了我们应受的刑罚,满足神的公义要 求,又从死里复活,胜过死亡,使一切在他里面的人也都要复活。(林前15:22)这样,罪和死就不能在我们身上掌权了。撒但在信徒身上就毫无作为了。


耶稣来为要拯救悔改的人,今天,我们在“棕树主日”的时候,思想了他的死,我们用什么来回应耶稣的死?我们还故意去犯罪得罪他吗?还是心被恩感,以爱事奉他呢?巴不得我们做出明智的决定,不但相信耶稣基督,还要爱慕耶稣基督,侍奉耶稣基督,永远跟随他到底,并为他而活。 


祷告:亲爱的天父,感谢您因爱我们的缘故差谴耶稣基督道成肉身,为救世人而死在十字架上,使今天所有因信基督的 人能够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;感谢恩主耶稣基督,您为救赎我们甘愿献上自己,被击打,被苦待,被厌弃、多受痛苦、常经忧患……您用自己的身体,藉着死献上为 祭,打开了通往神面前的道路,使我们因信称义,与神和好。主啊,恳求您加添我们属灵的力量,打通我们属灵的耳朵,增强我们内在的信心,叫我们专心投靠,一 生顺服您的旨意,靠着主的恩典跑完我们在世的路程。祷告祈求,奉主圣名。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