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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,大斋期(25):“不要这人,要巴拉巴”(路23:18;约18:40)

发表于:2023-03-18 00:36    浏览量:20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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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句:

     “他们又喊着说,不要这人,要巴拉巴。这巴拉巴是个强盗。”(约18:40)

 

默想:

 约翰在福音书开首指出成为肉身的道来到世间受到的待遇:“光照在黑暗里,黑暗却不接受光”(约1:5)、“他到自己的地方来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。”(1:11)

 耶稣先后被带到亚那、该亚法、彼拉多、希律面前受审。想要置他于死地的犹太百姓,正是约翰所说的“自己的人”。反而,来自异邦的彼拉多不信神、不明白真理,却清楚看见耶稣是无罪的,是一位义人。他曾屡次承认自己“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”,而且他定意要释放他(路23:4、15-16、20),且他的夫人也曾警告他:“这义人的事,你一点不可管。”(太27:19)即便在万般无奈之下将耶稣交给他们钉十字架时,他还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,并宣告说:“流这义人的血,罪不在我,你们承当吧。”(太27:24)

 按罗马人的规矩,每逢节期要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。彼拉多想要乘势将耶稣释放。但犹太人却高喊:“除掉这个人,释放巴拉巴给我们。”(路23:18)巴拉巴是位出名的囚犯,在城里作乱的人,曾经杀过人(19)。经文虽仅记载他“在城里作乱”、“杀人”,却可以得知他曾经给城里的百姓带来许多麻烦,甚至是恐慌。然而此时,百姓却无视他曾犯下的滔天大罪,竟然高喊着要释放他。可见,犹太高层为主导,以遵行神的律法为傲的特选子民,现在正是“在城里作乱”,想要以非正义的手段来“杀人”,而将要被杀的正是他们所敬畏的神赐给他们的救主。

 初期教会的根基就是耶稣的死与复活。主复活的消息出来后,百姓并没有接受,反而还是一味地拒绝。今日教会,基督徒肩负福音使命,在各地传讲见证真理。出于对民族的热爱、灵魂的负担,我们期待中华复兴、祈求中华归主。然而,这种美好的意愿和期待,却不是罪人所要的。他们就像一个倔强的孩子一般,不但不愿意接受,反而要抛弃。在今日社会里,那“不要这人,要巴拉巴”的情形无时不在。

 

祈祷:

 主啊,反躬自省,我们在世俗化的潮流里,却仍然在享受你恩典后还悖逆你。求主使我们真正醒悟,真正实践“我要耶稣”、“惟独耶稣”的生命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阿们!




 本文来自:《他名叫耶稣》灵修系列(陈丰盛)